秦朝的丞相的职权是协助皇帝管理一切军国大事,即所谓的“掌丞天子,助理万机”。
丞相是相国的副手,相国在先秦时期有相、相邦等之名,秦国秦惠王在公元前334年设置相邦。吕不韦免职后,没有人担任相邦,但丞相一职得到保留。秦统一以后继续保留左、右丞相,秦二世又增设中丞相。
自秦武王开始,设左丞相、右丞相,作为相邦的副手,此后相邦与丞相一直同时存在,魏冉、吕不韦等都曾居相邦之职。吕不韦免职后,没有人担任相邦,但丞相一职得到保留。秦统一以后继续保留左、右丞相,秦二世又增设中丞相。汉承秦制,依然设置相国,同时丞相依然是相国的副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