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布时间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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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概况
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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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由来
因这是最高检首次直接向教育部发送的检察建议,也是最高检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一号”背后的两层深意:
一方面,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当属首次。
另一方面,这也是首次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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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起源
“一号检察建议”缘起于一起性侵在校学生抗诉案。
教师齐某在学校强奸、猥亵多名女童,拒不认罪,仅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最高检以该案判决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为由向最高法提出抗诉后,齐某被改判无期徒刑。
就抗诉齐某案件中发现的问题,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第一号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