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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职工退休手续怎么办理(郑州企业人员退休办理流程及地址)

郑州职工退休手续怎么办理(郑州企业人员退休办理流程及地址)

更新时间:2024-03-31 12:25:01

郑州职工退休手续怎么办理

郑州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于每月1-15日(机关事业单位)、1-20日(企业单位)到社保局二楼养老服务大厅窗口递交有关材料,办理有关手续。

        办理退休时,须提供人事档案或劳动合同;《城镇从业人员退休登记表》(一式二份);《养老保险手册》及缴费清单(在三楼服务大厅打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3张1寸免冠相片。

1、受理: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政策规定,申报的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区社保中心应当场予以办理,因情况复杂无法当场办理的,应出具《受理通知书》;

(2)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政策规定,申报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区社保中心应当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补正全部内容后重新上报全部申报材料的,区社保中心应当场予以办理,因情况复杂无法当场办理的,应出具《受理通知书》;

(3)申请人的申请不属于因病丧劳提前退休审批事项范围的,区社保中心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明确告知不能受理的原因,并加盖“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前退休审批专用章”予以办结,同时对申请人提供的申报材料复印留存。

2、审批:

(1)区社保中心受理申请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批并作出决定,同时告知申请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的,经区社保中心主管领导批准,最多可延长30日;

(2)经审批予以通过的,区社保中心应在《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审批表》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意见”处签署意见,并加盖“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前退休审批专用章”予以办结;

(3)经审批未予通过的,区社保中心应制作《不予行政审批决定书》,明确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并加盖“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前退休审批专用章”予以办结,同时对申请人提供的申报材料复印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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