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接待岗位考核暂行办法
1、接待员在岗时看阅书报小说,闲聊等与工作无关行为的,1次扣2分。
2、接待员在岗时不按规定着装、不佩带工牌的,1次扣1分。
3、接待员在岗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的,1次扣2分,造成极其严重后果的解雇。
4、接待员不按时交接班,未经主管批准私自请人顶替的,1次扣2分。
5、接待员人员值班登记不清,交接班不清,互相推卸责任的,1次扣2分。
6、对公司下达的任务没有正当理由而不能完成者,1次扣1分,造成极其严重后果的解雇。
7、接待员监守自盗或以权谋私,经他人揭发并证实者。解雇,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不服从上级领导的分配,随意顶撞上级且屡教不改的,1次扣2分。
9、未请假外出,不按时请销假者,1次扣3分。
10、无故旷工、迟到、早退的,1次扣2分。
11、对员工或来宾言语或行为粗暴无理的,1次扣3分。
12、以不正当手段,拿取公司钱财的解雇。
13、在岗期间姿态不正、精神不振等有损影响形象的,1次扣2分。
14、不安心工作、不履行职责,对工作、对他人、对自己工作不负责任的。1次扣2分。
15、全月无迟到早退者,奖2分。
16、受到客户或领导表扬的,奖10分。
17、平时工作表现良好的员工,受到好评的,奖10分。
18、对突发事件见义勇为的,奖10分。
19、对拾金不昧的,奖10分。
20、为搞好公司的工作积极出谋划策,所提的合理化建议实行后效果明显者,奖10分。
21、年终被评为"优秀员工",奖10分。
备注:1、接待员考核工资基数为200元/月
2、扣分与罚款相结合,实行40分制,每分5元。
3、累计超过25分以上者,作辞退处理。
4、所以扣罚款留做管理处奖励工作表现好及有特殊贡献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