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取保和撤案决定书一般不会一起发放。
1.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常会在案件审理结束后,确保被告人不再需要取保候审时发放。
如刑事案件以无罪或免于刑事责任为结案结果,就需要解除取保决定书。
2.而撤销案件决定书则是在办理有关程序后,作出取消某个判决或裁定的决定书,因为一旦案件已经发生了纠纷,这个过程需要依法正确地进行,所以解除取保和撤案决定书一般不会同时发放。
关于这个问题,一般情况下,解除取保和撤销案件决定书是两个独立的法律程序,因此不会一起给出。解除取保是指被取保人在取保期限内自愿到案,或者取保期限届满后被侦查机关或检察机关取保解除的情况下,由法院作出的一种裁决。
而撤销案件决定书是指在一审、二审或再审等审判阶段,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的裁决。两者的程序和裁决权不同,因此不会同时作出和通知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