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8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文化学历。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2、政治条件。要求报考证必须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或者共青团员,才可以报考消防员,自己和家庭成员不能有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否则取消资格。 政治立场坚定,忠于社会主义,拥护党的领导。
3、体能要求。要求报考者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可以适应复杂的环境,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4、年龄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
5,身体不能有明显纹身及影响面容、外观的瘢痕,有哮喘、口吃、肝炎等疾病,否则不能应聘。
6、身高要在165cm以上,没有动过外科手术。
7、退役军人、具有1年以上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优先聘用,但是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