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斩后奏在古代是一种越权行为,是一项罪名。但可提前问君王申请或在特殊情况下皇帝赏赐(尚方宝剑),可行用此特权,例如:清剿匪患、军中违纪、聚众谋反罪等可行使斩立决,先斩后奏。
先斩后奏的意思是:先把事情处理完,再向上级汇报。原指臣子先把人处决了,然后再报告帝王。通常用于下级对上级,现比喻未经请示就先做了某事,造成既定事实,然后再向上级报告。【出处】《新五代史梁臣传朱珍》。
【原文】“珍偏将张仁遇珍曰:‘军中有犯令者,请先斩而后白。’”
【译文】“珍副将张仁遇珍说:‘军中有违反命令的人,请求先斩后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