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选帝侯(Seven Electors)是指神圣罗马帝国中具有选举神圣罗马皇帝权力的七个公职。这个体制形成于13世纪,并一直存在到1806年神圣罗马帝国的解体。
七大选帝侯的由来可以追溯到962年,当时神圣罗马帝国的建立者奥托一世希望确保皇帝的继承和权力的稳定,引入了选帝侯制度。最初的选帝侯包括主教、修道院长等教会官员,以及一些世俗领主。根据神圣罗马帝国宪法,七个公职相互接替,以确保皇位的选举权力分散。
七大选帝侯的地位和权力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所变化,但他们一直是神圣罗马帝国中最有权势的领主。这七个选帝侯包括:
1. 科隆大主教(Erzbischof von Köln)
2. 图林根公爵(Herzog von Sachsen)
3. 前巴伐利亚公爵(Pfalzgraf bei Rhein)
4. 波希米亚国王(König von Böhmen)
5. 菲尔德兰大主教(Erzbischof von Trier)
6. 萨克森选侯(Kurfürst von Sachsen)
7. 马因茨大主教(Erzbischof von Mainz)
七大选帝侯拥有选举新的神圣罗马皇帝的权力。他们组成了一个选举团,通过投票选举新皇帝。在选举过程中,每个选帝侯都有一票,通过绝大多数的选票才能产生新的皇帝。这个选举团的存在保证了皇位的权力分散和各方利益的平衡。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神圣罗马帝国逐渐衰弱,七大选帝侯的权力逐渐减弱。最终,1806年,神圣罗马帝国解体,七大选帝侯制度也随之终结。
德意志领土上所有的贵族开会选举新的国王,主要有7个人,3个教会封建主,4个世俗封建主。分别是:科隆大主教、美茵茨大主教、特利尔大主教、萨克森公爵、普法尔茨选侯(或称莱茵行宫伯爵)、勃兰登堡藩侯、波西米亚(捷克)国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