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0~1945年这200多年间,旱灾出现次数比较多的玉林地区,共91次,平均每2.6年1次,南宁地区89次,平均每2.7年1次。比较少的是河池地区24次,平均每9.3年1次,百色地区14次,平均每12.6年1次。这种情况说明,当时桂东、桂南的旱灾比桂西严重。但各次旱灾出现的情况并不都是一样。如1916年,桂东、桂南、桂东北、桂西南皆旱;1928年,桂东、桂西、桂东北和桂南皆旱,1938年,桂东、桂中、桂西,桂东南皆旱。桂西南曾出现过连续4年干旱(1900、1901、1902、1903年),桂东南曾出现3年连续干旱(1936、1937、1938年)。
从季节上看,历史上的秋旱出现频率大于春旱,秋旱约占33.3%,春旱约占17%。连续干旱日数达21天以上的,3~6月以百色、南宁地区的频率为大,玉林地区次之;7~10月以玉林、梧州地区的频率为大,柳州地区次之。连续干旱达70天以上的,3~6月多出现在百色地区,7~10月多出现在梧州、玉林地区。这些情况说明,早造受旱多出现在桂西,晚造受旱多出现在桂东及桂东南。
根据史志记录,广西历史上的特大旱灾主要是:
1618年(明万历四十六年),共有35个县受旱,有的地方连续几年干旱,“田地皆赤”,“民死过半”;
1886年(清光绪十二年),共有22个县发生旱灾,晚稻失收,“谷米极贵,民大饥”;
1895~1896年(清光绪二十一至二十二年),共有26个县发生旱灾,“农作失收,米价奇昂,民饿死者甚众”;
1928年(民国十七年),共有50个县发生旱灾,“稻谷收不及五成,杂粮全部无收,民大饥”;
1936~1938年(民国二十五年至二十七年),桂东、桂中及左右江一带连续三年干旱无雨,“田地多不能下种。实为广西近百年来罕见的特大旱灾”。
解放后,从1950~1992年,几乎年年都有不同程度的旱灾,年内受灾范围多者达78个县, 少者也有10个县以上。受灾的农作物面积,多数年份均在100万亩以上。其中,年内受灾农作物面积累计超过2000万亩的有3年(1963、1988、1991年),占统计年数的7%;超过1500万亩的有5年(1958、1980、1989、1990、1997年),占统计年数的11.6%;超过1000万亩的有2年(1985、1986年),占统计年数的4.7%;超过500万亩的有12年,占统计年数的27.9%。按
根据史志记录,广西历史上的特大旱灾主要是1618年(明万历四十六年),共有35个县受旱,有的地方连续几年干旱,“田地皆赤”,“民死过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