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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国家标准(安全用电规范国家标准)

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国家标准(安全用电规范国家标准)

更新时间:2024-02-24 23:44:02

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国家标准

1、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相应的用电安全规程及岗位责任制。

2、从事电气作业中的特种作人员应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在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当非电气作业人员有需要从事接近带电用电产品的辅助性工作时,应先主动了解或由电气作业人员介绍现场相关电气安全知识、注意事项或要求,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带领和指导下参与工作,并对其安全负责。

4、临时用电应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有专人负责管理,限期拆除。

5、用电产品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进行检修、测试和维护;经维修后的电气设备和电气装置,应证明其安全性能符合正常使用使用要求:

①安全性能不合格的用电产品不得投入使用;

②用电产品如不能修复或修复后达不到规定的安全性能时应及时予以报废,并在明显位置予以标识;

③长期放置不用的用电产品在重新使用前,应经过必要的检修和安全性能测试。

6、企业将变配电系统和用电作业等相关工作外包时,应与相关方签订专门的安全协议或在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

关于这个问题,《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是国家标准,标准编号为GB 50168-2018。该标准是为了加强用电安全管理,规范用电行为,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标准分为八个部分,包括用电安全基本要求、用电安全管理机构、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用电安全检查和验收、用电安全事故处理、用电安全记录和档案、用电安全监督检查。标准适用于所有用电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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