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化学工程、工程管理。
二、招生对象:列入国家计划、经省、市招生部门正式录取的三年制专科或五年制高职院校进入最后一年学习的在籍学生。
三、学 制:2年。专接本第一年学习与专科最后一年学习重合。
四、毕业要求: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经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由江苏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和我校共同签署的毕业证书,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查询。
五、学位条件:1.英语(二)成绩≥70分,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2.学位课程成绩≥70分;3.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良好。符合以上条件者,可申请学士学位,经我校学位委员会审批后,授予南京工业大学学士学位。
六、考试时间:每年的4月、10月为正常考试,1月、7月为增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