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帽子戏法”在足球比赛中是指在一场比赛中,一名队员3次将球踢进对方球门,但不包括在决定比赛胜负的点球大战中的进球。 帽子戏法源于刘易斯.卡洛尔的童话《爱丽斯漫游奇境记》。书中说到一位制帽匠能够出神入化地用帽子变戏法。
后来,英国板球协会借用其意,给连续三次击中门柱或横木、使对方3人出局的每个投手奖帽子一顶,以显示其出神入化的投球技巧,这便是板球的“帽子戏法”。 1858年这个说法首次使用,用来描述英国著名板球手HH·斯蒂芬森连续3次击中门柱得分,赛后为他举办的庆功会上,他得到一顶帽子作为欢庆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