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摊面积即公用建筑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 公摊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公摊面积根据不同的建筑设计而有所不同,最少的是多层(6层及以下)不带电梯的房屋,公摊面积才几个平米到十几平米,而高层建筑(18层及以上)公摊面积由于公共走廊和楼梯间、电梯间面积摊销增加而明显增加,一般能占房屋面积的10-25%之间。 125平方米的房子,多层、小高层(11层)公摊面积在6-12平米;高层建筑(18层及以上)公摊面积在12-30平方米之间是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