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2003年5月21日教育部令第16号发布),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可向原发证单位申请补发。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是由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发放的,应试人可向原考试地的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站)提出补办申请,由测试中心(站)到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补办证书,或者由测试中心(站)出具证明,应试人自己到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补办。
1、新旧普通话证书补办政策:2008年11月前获得为旧版证书。
2、11月后为新版证书。
3、普通话新版证书丢失后可以补办。
4、旧版普通话证书丢失后需要重新参加考试。
5、补办要递交2张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
6、填写《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补办申请表》。
7、填写完后先到本人所在单位盖章。
8、到原测试报名点审核并盖章。
9、把资料交到市普通话测试中心,同时录入本人的声音资料。
10、审核通过后,携带身份证和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前去取证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