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改善黄梅戏创作生产条件
2、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黄梅戏保护传承。
3、设立黄梅戏保护传承机构
4、加大对黄梅戏保护传承的财政投入,为核准的相关场地、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经费保障
5、设立黄梅戏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专项资金。加强对黄梅戏艺术精品创作生产、重点剧目加工打磨、精品剧目巡演和宣传推广等环节的资金扶持,确保重大戏曲创作项目顺利实施;加大对基层和民营戏曲艺术表演团体的扶持。
1.大力弘扬黄梅戏的历史渊源,以史为鉴。
2.广泛培训黄梅戏接班人,将此弘扬光大。
3.多进行网络宣传,扩大受众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