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生本人提交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如果是请人办理需要出示委托书及申请人、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 申请原因的相关证明;
3. 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写明同意意见并签字(无法邮寄可使用传真件);
4. 学生到系教务办公室办理成绩认定手续并领取成绩单(新生无需办理此程序);
5. 老生携带1-5办理的资料;新生携带1-4办理的资料,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领取《保留入学资格报批表》/《保留学籍报批表》,办理报批程序;
6. 报批表办理完成后,将该表交回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由学籍管理科打印保留学籍证明并发放《离校程序单》;
7. 学生携带保留学籍证明和《离校程序单》,去各行政部门办离校手续;
8. 学生将办理完成的《离校程序单》交回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9. 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审查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家长同意书、《保留学籍报批表》/《保留入学资格报批表》和《离校程序单》资料齐全后在青果系统和学信网上做相关异动处理;
10. 程序办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