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和季节变化,为便于干部职工工作生活,自20xx年5月1日起,上午上班时间8时至12时不变,下午上班时间更改为2时30分至5时30分。
特此通知。
xx办公室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