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就是要推进人的全面发展,真正把人放在社会主体地位,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把“以人为本”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高原则。本文从“以人为本与和谐社会的联系和关系”“坚持以人为本的意义”及“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的实践中应当如何坚持以人为本”三个方面进行论述,从而说明坚持以人为本,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坚持以人为本,才能更好地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才能更好地激发人们的创造活力。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才能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才能真正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自身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