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郡县制的内容:
设三十六郡,每郡有守(相当于省长)、尉(相当于防区司令)和监(相当于监察专员)各一。郡下辖县;郡(守)与县(令),由皇帝直接任命。一、郡县制的二、郡县制的特点
1.打破分封制的宗法血缘政治关系。
2.地方绝对服从中央。
3.郡县长官由皇帝任命,有一定任期,打破官位世袭制,确立官僚制度。
三、郡县制的影响
郡县制下的郡守和县令都是由皇帝直接任免,从而使君主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安定和经济发展;郡县制从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打破了西周以来分封割据的状况,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有利于防止地方割据分裂,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的统一,为现代的行政区划划分提供了重要的历史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