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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规定 减免税按照减免方式分为哪些(什么情况下要填增值税减免明细表)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规定 减免税按照减免方式分为哪些(什么情况下要填增值税减免明细表)

更新时间:2024-03-04 23:36:27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规定 减免税按照减免方式分为哪些

根据《征管法》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及《税收减免管理办法》办理减税、免税的有以下情形:

1、减免税必须有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作出的减税、免税无效。

2、纳税人申请减免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按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资料。须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减税、免税审查批准机关审批。

减免税分为核准类减免税和备案类减免税:

核准类减免税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应由税务机关核准减免税项目;备案类减免税是指不需要税务机关核准的减免税项目。纳税人享受核准类减免税,应当提交核准资料,虽提出申请,经依法具有批准权限的税务机关按本办法规定核准确认后执行。未按规定申请或虽申请但未经有批准权限的税务机关核准确认的,纳税人不得享有减免税。纳税人享有备案类减免税,应当具备相应的减免税资质,并履行相应的备案手续。

纳税人同时从事减免项目与非减免项目的,应分别核算,不能分别核算的不享受减免税,核算不清的,由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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