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村第三生产队侯珍虎村民,于2012年以工代赈土地收回土地3.9亩,于2014年按3.5亩划分归户,( )坝内抽回刘良记0.68亩,马泽民2亩,合计2.68亩,归侯珍虎所有。另( )坝内抽回侯虎记、王记虎1亩,划分给侯珍虎,两块合计3.68亩。2015年因村委土地划分还未完成,部分土地多占者未抽回,造成马泽民反悔,分给侯珍虎的土地不能耕种,导致村委欠侯珍虎2亩土地未落实,特此证明!
二〇一五年四月五日
兹有我村第三生产队侯珍虎村民,于2012年以工代赈土地收回土地3.9亩,于2014年按3.5亩划分归户,( )坝内抽回刘良记0.68亩,马泽民2亩,合计2.68亩,归侯珍虎所有。另( )坝内抽回侯虎记、王记虎1亩,划分给侯珍虎,两块合计3.68亩。2015年因村委土地划分还未完成,部分土地多占者未抽回,造成马泽民反悔,分给侯珍虎的土地不能耕种,导致村委欠侯珍虎2亩土地未落实,特此证明!
二〇一五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