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加爵被执行了死刑,围绕他杀人的动机和现象,引起人们的诸多思考。
云南省高级法院对马加爵死刑判决复核认为,马加爵无视国家法律,因不能正确处理人际关系,为琐事与同学积怨,即产生报复杀人的恶念,并经周密策划和准备,先后将四名同学残忍地杀害,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在整个犯罪过程中,马加爵杀人犯意坚决,作案手段残忍;杀人后藏匿被害人尸体并畏罪潜逃,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极大,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
“马加爵无视国家法律”?这一点我是有点想法的,难道他真的无视国家法律吗?我想在那一时刻,是他的道德防线和法律意识防线崩溃了!法律的约束已经很难制约他内心的邪恶念头!他最终走上不归路,与他的“不能正确处理人际关系,为琐事与同学积怨,即产生报复杀人的恶念”是分不开的。
我不知道死去的马加爵的同学们是如何让他“积怨”的。曾经读到这样一段文字,一个城市里的父亲教育读大学的孩子,不要歧视和欺负农村孩子,农村孩子老实,他们内心本身就有点自卑的影子。是啊,人是平等的,他们应该享有尊严,他们依靠努力和奋斗,来读这个大学是不容易的,应该尊重他们。
中国有句俗话,“恶语伤人六月寒”。其实“不能正确处理人际关系”的不只是马加爵,还应该有他的被他杀害的同学们!
贫寒不是谁的错误。一个大学生应该知道尊重他人、理解他人、关心他人,而不是歧视和取笑。人与人之间的袒诚和平等,如果让人感受不到,有的只是歧视、取笑和嘲讽,那么隔阂就是积怨的闸门。就是潜伏的危机和仇恨!
我们在为失去的年轻的生命惋惜的时候!我们应该明白生命的平等与尊严,知道尊重和理解,知道平等与宽容,知道如何珍惜自己与他人的生命!
马加爵不是什么惯犯,而是一个大学生,并不见得一开始就是“无视国家法律”的。那时他头脑中脆弱的法律意识大坝早已被仇怨的狂潮所吞没!……
值得一提的是,和马加爵一样来自农村的大学生们,你们应该屏弃了封闭和自卑的心理。你们无权选择生长在什么样的家庭,但是经过努力和奋斗,同样能赢得人们的尊敬。你们在人格上和别人(城里的学生)平等的,并没有高人一等的人存在!你们也不矮人一头!只要你们不在内心给他们磊起“高台”!……
马加爵事件的教训是深刻的。全社会都应该思考和检讨这个问题!在解析这个事件的时候,不要单纯的归咎于一个人!事出有因,事必有因!每个人都应该记取这个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