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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情势变更的规定(情势变更三个案例)

民法典情势变更的规定(情势变更三个案例)

更新时间:2024-02-21 10:47:37

民法典情势变更的规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中关于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的规定是这样的: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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