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还要看这个区是属于哪一个级别市的市辖区?如果是直辖市的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那就是正处级;如果是副省级市的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那就是副处级;如果是地级市的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那就是正科级。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主要职能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区级机关行政事务工作的具体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主管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后勤服务工作,开展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做好会议管理工作;管理所属单位后勤服务保障和经营工作。 (三)制定机关运行的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负责区级机关的办公用房建设维修、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后勤服务等有关经费的管理;负责部分区级机关及事业单位行政事业经费的管理。 (四)分类制定机关资产配置标准,抓好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等环节的管理;按照区政府的要求,做好区级机关办公用房的管理工作,拟订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区级机关有关办公用房建设、分配、调整和维修等综合管理;负责区级机关房产产权产籍管理;会同区国土资源局,对区级机关土地使用权实行归口管理;负责区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 (五)负责区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主管部门开展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六)受区政府的委托,管理区政府采购中心工作。 (七)参与区级机关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八)负责供给关系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区法院、区检察院的副区级以上领导(含离退休)和区委、区政府指定的其他领导的有关生活服务。 (九)负责区级机关公务用车的定编、配备计划、更新等管理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领导及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工作用车管理。 (十)负责区级机关大院环境建设、安全保卫、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防空等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