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设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大楼。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三章第七条之规定,联合国设有联合国大会、联合国安全理事会、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联合国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联合国秘书处等6个联合国主要机构。 另有联合国宪章规定主要机构可设立的专门机构,包括 国际原子能机构、粮食及农业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银行以及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通过这些机构进行大部分的人道主义工作,其中包括大规模疫苗项目(通过WHO)、防止饥荒和营养不良(通过WFP)以及保护难民(如联合国难民署)。
总部设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大楼。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三章第七条之规定,联合国设有联合国大会、联合国安全理事会、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联合国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联合国秘书处等6个联合国主要机构。 另有联合国宪章规定主要机构可设立的专门机构,包括 国际原子能机构、粮食及农业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银行以及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通过这些机构进行大部分的人道主义工作,其中包括大规模疫苗项目(通过WHO)、防止饥荒和营养不良(通过WFP)以及保护难民(如联合国难民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