熔断指令是中国民用航空局根据2020年6月4日,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境外输入防控的需要,发布的《民航局关于调整国际客运航班的通知》有关规定,对触发航班熔断条件的航班,采取的熔断措施。
2020年12月16日,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工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要求,中国民用航空局对《民航局关于调整国际客运航班的通知》(民航发〔2020〕27号)的第七条第三款国际客运航班“熔断措施”进行调整,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为:
"航空公司同一航线航班,入境后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旅客人数达到5个的,暂停该公司该航线运行2周;达到10个的,暂停该公司该航线运行4周。“熔断”的航班量不得调整用于其他航线。“熔断”期结束后,航空公司方可恢复每周1班航班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