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本市的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具有本市的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1月1日之后落户我市的新市民家庭,必须同时将该适龄儿童的户籍迁入苏州市。
(3)依据《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达到积分要求的昆山市新市民子女的.小学毕业生;
(4)按照相关***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昆山市入学的小学毕业生;
(5)年满16周岁且已接受满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再接受初中入学申请。
(1)具有本市的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具有本市的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1月1日之后落户我市的新市民家庭,必须同时将该适龄儿童的户籍迁入苏州市。
(3)依据《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达到积分要求的昆山市新市民子女的.小学毕业生;
(4)按照相关***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昆山市入学的小学毕业生;
(5)年满16周岁且已接受满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再接受初中入学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