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六十公里。最高时速,小型客车不得高于一百二十公里;大型客车、货运汽车不得高于一百公里;摩托车不得高于八十公里,且不得载人。但遇有限速交通标志或者限速路面标记所示时速与上述规定不一致时,应当遵守标志或者标记的规定。
测速方法:在同一路段设置两个相邻的监控点,通过车牌识别技术自动对比车辆的号牌,在根据道路的里程距离和车辆的通过时间,进行平均车速计算,这个车速就是用来判定是否超速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六十公里。最高时速,小型客车不得高于一百二十公里;大型客车、货运汽车不得高于一百公里;摩托车不得高于八十公里,且不得载人。但遇有限速交通标志或者限速路面标记所示时速与上述规定不一致时,应当遵守标志或者标记的规定。
测速方法:在同一路段设置两个相邻的监控点,通过车牌识别技术自动对比车辆的号牌,在根据道路的里程距离和车辆的通过时间,进行平均车速计算,这个车速就是用来判定是否超速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