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印发的《深圳市轨道交通线路及站点命名规则》规定中提到,轨道交通站点专名用词,不应使用商业设施、企业、商业住宅区名称。与此同时,《深圳市地名管理办法》也规定,不以企业、商业设施名称为道路、桥梁、轨道站点等城市公共设施命名。
根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印发的《深圳市轨道交通线路及站点命名规则》规定中提到,轨道交通站点专名用词,不应使用商业设施、企业、商业住宅区名称。与此同时,《深圳市地名管理办法》也规定,不以企业、商业设施名称为道路、桥梁、轨道站点等城市公共设施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