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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禁渔期规定

蚌埠禁渔期规定

更新时间:2024-01-16 11:21:40

蚌埠禁渔期规定

据了解,蚌埠市淮河干流蚌埠辖区段,禁渔期为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其确定的市辖四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渔期为常年。分别是:怀洪新河太湖新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淮河荆涂峡鲤和长吻鮠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吻鮠又名淮王鱼、肥王鱼)、怀远县芡河湖大银鱼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淮河蚌埠段四大家鱼和长春鳊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发布会上公布,蚌埠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公安局联合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鱼行为,确保禁捕工作落实到位。今年以来,全市已查处渔业行政案件92起,其中移交公安机关5起9人。2017年以来,直接发放渔民退渔转产补助资金1551万元。2014年-2017年,全市2667户渔民通过集中安置、分散安置、保障房配租、保障房过渡、自购房补助等方式全部得到安置,其中采取保障房安置2289户、分散安置345户、自购安置房33户。

会上对淮河流域禁捕退捕提出具体要求:聚焦“六无四清”,做好禁捕退捕工作(“六无”,即无一条捕捞渔船,无一副捕捞网具,无一个捕捞渔民,无一起捕捞生产,无一起非法偷捕行为,无一条非法捕捞野生河鲜上岸买卖。“四清”,即问题清、原因清、整改清、责任清)。

据悉,蚌埠市即将出台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由户籍所在地县区办理城乡居保参保手续,并代缴部分养老保险费。具体办法、数额正在制定中,会很快出台。

打击非法捕捞,养护生物资源,为确保淮河禁渔管理工作取得实效,3月2日市渔业局组织五河、怀远渔政执法船开展“亮剑2018”淮河流域蚌埠段春季禁渔巡航执法督查活动,未发现违反禁渔规定作业。按照要求,禁渔期内蚌埠市针对破坏保护区等重要水域资源生态和禁渔期使用“绝户网”及电毒炸等违法犯罪行为将重拳出击,切实推动水域生态保护管理秩序实现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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