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预算管理办法》和《水利工程开工证管理办法》,水利工程预备费的使用需要遵循以下规定:
1. 预算编制原则:按照“一个公开、两个明确”原则进行编制,即预算项目公开、资金来源明确、资金用途明确。
2. 预算依据:根据水利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文件以及项目建设规模、费用指标等依据进行编制。
3. 资金用途:用于水利工程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项目调研、勘测设计、土地征用、招投标、施工准备等费用支出。
4. 预算审核:预算需经过相关水利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5. 预算执行:项目单位根据预算进行合理安排和使用,严禁超出预算范围内的支出。
6. 预算管理:项目单位应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确保预算的有效执行和资金的合理使用。
7. 预算监督:水利部门、审计机关等会对水利工程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并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8. 资金返还:项目完成后,如预算有剩余资金,应根据相关规定及时返还国库。
以上是水利工程预备费使用的一般规定,具体的详细规定还需要根据当地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进行参考。
水利工程预备费使用规定(水利工程基本预备费使用规定)
更新时间:2023-12-18 20:3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