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五类职位有五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要求,考生一经录用,须服满最低年限:
一是全省乡镇(街道)机关职位;
二是面向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及退役大学生士兵招录的职位;
三是部分基层艰苦边远县(市)限本地户籍、生源(生源地指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的职位;
四是恩施州、五峰县、长阳县等民族自治地区限本地区少数民族人员报考的职位;
五是面向村(社区)干部招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职位。
其他在职位公告中明确有最低服务期限的职位,考生一经录用须服满相应最低年限。
有最低服务期限的职位,考生一经录用,须与招录机关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