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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时期民族交融的四个表现及具体例子(唐朝民族交融和中外交流的例子)

唐朝时期民族交融的四个表现及具体例子(唐朝民族交融和中外交流的例子)

更新时间:2023-12-24 06:01:50

唐朝时期民族交融的四个表现及具体例子

唐朝法曲,一种古代乐曲。东晋南北朝称作法乐。因其用于佛教法会而得名。原为含有外来音乐成分的西域各族音乐,后与汉族的清商乐结合,并逐渐成为隋朝的法曲。其乐器有铙钹、钟、磬、幢箫、琵琶。至唐朝又搀杂道曲而发展至极盛阶段。著名的曲子有《赤白桃李花》、《霓裳羽衣》等。

对西南少数民族实行“羁縻政策”有助于保存南方的原生态文化,给它们以更自由的文化发展空间,同时便于接纳外来文化,如佛教文化、伊斯兰文化等。这种全亚洲范围内的文化交融,让唐代成为中国古代文化的巅峰。

服饰“陵阳公样”,吸收波斯外来文化的衣纹样式

唐代丝织品中,有一种重要纹样,叫“陵阳公样”。这种纹样创自初唐时期窦师纶,并在其后至少延续了近200年。具体来说,这是一种吸收波斯萨珊王朝的联珠团窠纹样,在团窠里对称内置我国传统的对雉、斗羊、翔凤、游麟等祥瑞的禽兽形象,而形成的固有的图形形制。

穿胡服,戴胡帽。

胡服是一种具有古波斯民族因素的服饰。相较于汉族传统服饰,胡服更加贴合人体曲线进行设计,因此,着胡服相较于汉服来说,更适合运动。而唐朝时冰球等运动的流行也使得胡服在贵族乃至百姓间大为追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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