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淡水鱼塘混养主要有以下四种模式:
1.以草食性鱼类为主体鱼的混养模式 通过给草食性鱼类投喂草类,利用草鱼、鲂鱼的粪便肥水,饲养鲢、鳙鱼等。这种混养模式以水草和种植青饵料为主,可适量添加部分精饵料。由于饵料来源较容易解决,产量和经济效益较好,该混养模式在我国较普遍。
2.以滤食性鱼类为主体鱼的混养模式 即以鲢、鳙鱼为主体鱼,适当混养其他鱼类,特别是混养摄食饵料碎屑能力较强的鱼类如非鲫、银鲴等。这种模式以施肥为主,同时投喂草料。由于肥源广,成本较低,我国不少地区池塘养鱼以这种模式为主。
3.以杂食性鱼类为主体鱼的混养模式 以鲤鱼或鲫鱼为主体鱼。前者北方多见,后者南方多见。以鲤鱼为主体鱼的养殖类型以投精料为主,养殖成本较高;以鲫鱼为主体鱼的养殖类型以施肥为主,养殖成本较低。
4.以肉食性鱼类为主体鱼的混养模式 该混养模式主体鱼以青鱼为代表。由于螺、蚬类天然资源较少,青鱼颗粒饵料还未完全解决,故这种养殖模式不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