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维修大全>综合>

天津串联供暖报停(天津市供暖报停规定)

天津串联供暖报停(天津市供暖报停规定)

更新时间:2023-12-23 14:02:41

天津串联供暖报停

天津市关于暖气报停需要在当年9月30日前到供热单位办理暂停供热手续,交纳热能损耗补偿费。

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二十五条 在不影响其他用热户正常采暖和共用供热设施安全运行的前提下,新建房屋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不得办理暂停供热。

更多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