滤波电容器的投退原则如下:
1、正常情况下,电容器组的投入或退出运行应根据系统无功负荷潮流或负荷功率因数以及电压情况来决定,当功率因数低于0.9时应投入电容器组,功率因数超过0.95并有超前趋势时,应退出电容器组。
2、电容器母线电压超过电容器额定电压的1.1倍或者电流超过额定电流的1.3倍以及电容器室的环境温度超过±40℃时,均应将电容器组退出运行。
3、当电容器组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退出运行:
⑴电容器爆炸。
⑵电容器喷油或起火。
⑶瓷套管发生严重放电、闪络。
⑷接点严重过热或熔化。
⑸电容器内部或放电设备有严重异常响声。
⑹电容器有异形膨胀。
4、凡装有有载调压变压器和电容器的变电站,在运行中发现电压高于合格范围上限时,值班人员应调整有载调压变压器抽头,根据情况退出部分或全部电容器组。运行中发现电压低于合格范围下限值应首先投入部分或全部电容器组,此时,如果电压仍低于下限,再调整有载调压变压器抽头。10kV母线电压允许偏差为额定电压的0%~+7%,即电压允许波动范围为10kV~10.7kV。
5、电网高峰负荷时,如变电站10KV母线电压偏低超过规定范围,首先应投入并联电容器组,然后再考虑调节主变分接开关。
6、电网低谷负荷时,变电站10KV母线电压偏高超过规定范围,首先应调节主变分接开关,仍不合格时,再考虑退出并联电容器组。
7、35KV主变每天调节次数不超过10次,110主变不超过5次。每操作一档后如电压还需调整,应有一定间隔时间,一般不小于一分钟,才能进行下一档位的操作。其他操作程序按有关调压装置规定执行。
8、凡装有无功自投装置的变电站,应保证无功自投装置的正常可靠运行,不得私自退出运行。
9、空母线时严禁电容器的投退操作。
10、各供电所应做好10kV配电线路高压并联电容器的巡视维护工作,正常情况下均应使其处于运行状态,不得随意将电容器退出运行。当线路有特殊原因时,汇报至局电压无功专责决定线路电容器组是否投退。
11、10kV配电变压器上配置的无功自投装置,供电所应加强监管,使其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不得随意退出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