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那个时候私自宰杀耕牛是犯法的,犯案的人跟牛主人有仇,先是割了牛舌头,知道牛主人杀了牛又去举报,目的就是想让包拯治牛主人的罪。
包拯是庐州合肥人,早年做过天长县(今安徽天长)的县令。有一次,县里发生一个案件,有个农民夜里把耕牛拴在牛棚里,早上起来,发现牛躺倒在地上,嘴里淌着血,掰开牛嘴一看,原来牛的舌头被人割掉了。这个农民又气又心痛,就赶到县衙门告状,要求包拯为他查究割牛舌的人。
这个无头案该往哪里去查呢?包拯想了一下,就跟告状的农民说:“你先别声张,回去把你家的牛宰了再说。”
农民本来舍不得宰耕牛,按当时的法律,耕牛是不能私自屠宰的。但是一来,割掉了舌头的牛也活不了多少天;二来,县官叫他宰牛,也用不到怕犯法。
那农民回家后,果真把耕牛杀掉了。第二天,天长县衙门里就有人来告发那农民私宰耕牛。
包拯问明情况,立刻沉下脸,吆喝一声说:“好大胆的家伙,你把人家的牛割了舌头,反倒来告人私宰耕牛?”
那个家伙一听就呆了,伏在地上直磕头,老老实实供认是他干的。
原来,割牛舌的人跟那个农民有冤仇,所以先割了牛舌,又去告发牛主人宰牛。
打那以后,包拯审案的名声就传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