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销售人员行政管理与奖惩制度
1、房地产销售人员上下班实行签到制,由现场销售经理负责核实,作为考勤记录。
2、因事、因病不到者,事先必须向销售经理提交书面申请,事后必须销假。任何人不得代他人签到或弄虚作假。
3、事假扣除50%当天工资,病假扣除当天工资的20%(病假需要有医院的诊断书)。当月如果事假超过3日者,扣除其个人50%当月工资。
4、因工作需要不能签到者,应提前向销售经理报告,得到批准后按批准时间到岗签到,不能提前报告者,应在事后主动向考勤负责人报告,经核实后由考勤负责人在签到簿上如实登记。否则按迟到处理。
5、房地产销售人员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由销售副理按实际情况安排轮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