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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三百三十条统分结合的定义(民法典中单独成编的内容不包括)

民法典三百三十条统分结合的定义(民法典中单独成编的内容不包括)

更新时间:2023-11-26 22:26:08

民法典三百三十条统分结合的定义

民法典三百三十条解释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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