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维修大全>综合>

关于事实胜于雄辩的论证(事实胜于雄辩例子简短)

关于事实胜于雄辩的论证(事实胜于雄辩例子简短)

更新时间:2024-04-06 22:31:32

关于事实胜于雄辩的论证

举例论证,是指运用典型事例来证明论点的方法,列举确凿、充分、有代表性的事实,能够增强论述说服力。举例论证在申论文章中用得最多最广,也是卓有成效的一种论证方法。事实胜于雄辩,运用恰当的事实论据可起到以一当十的作用。然而,考生想要用好举例论证必须注意以下三个环节:

一、准确选取事例

这是运用举例论证的第一个环节。申论文章的事例来源有两个:一是来源于申论材料;二是运用自身储备。

巧用申论材料。申论材料字数较多,包含大量事例,是选例的主要来源。在申论材料中,能证明观点的例子可能很多,当大家都选择同样的例子证明同样的观点时,事例的论证力度就被削弱了。因此,要巧用申论材料,把材料用活。巧用材料,这里的“巧”,主要是指找准使用材料的角度。再好的事例,如果使用不当,也不能发挥其论证论点的作用。同一个事例往往有不同的侧面,可说明不同的问题,使用时一定要注意找到与中心一致的角度,尽量把事例与论点结合到一起,使之密切相关。

调用自身储备。自身储备的事例,也是选例的重要来源。运用自身所了解和掌握的事例,既可以体现考生知识面的宽广,也能增强文章的说服力和可读性。调用自身储备,要注意“确切、典型”两个要求。

确切,一要确凿无误,时间、地点、人物、经过、结果等经得起推敲和验证,不能瞎编乱造;二要切合文章观点,要根据论点来选择事例,不能“牛头不对马嘴”中.公教育版权。

典型,一要精益求精,选择最能体现文章论点、最具代表性的事例,不求多但求精,避免同类重复;二要“慕名而选”,选历史名人或人们熟知的事例,增强说服力。

二、恰当叙述事例

恰当叙述事例是运用举例论证的第二个环节,重在事实的列举,讲究以理服人。叙述事例力求简明扼要,因为申论文章的“叙”是为议服务的,只要用最简练的语言把意思表明,起到证明论点的作用就可以了,无须介绍过多细节。一般来说,所用事例若为人们所熟知,那就只需“一言以蔽之”,使之能证明论点即可;所用事例即使较为生僻,也要力求简单,尽量不超过100字。典型的叙述事例的方法有以下两个:

一个是叙述故事法。运用讲故事的方式来叙述事例,使申论文章更加鲜活。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有些材料并不能直接证明论点,还必须根据论点的需要,将事例中隐藏的本质意义挖掘出来,增补一些与论点相近甚至相同的词句。

更多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