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5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撤销瑞金县,设立瑞金市,管辖范围、行政级别未变,仍隶属于赣州地区。
1998年冬,国务院批准撤销赣州地区,设立地级赣州市之后,江西省人民政府于1999年2月14日批准瑞金市由省辖,赣州市代管。2014年5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瑞金市成为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试点之一。
1994年5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撤销瑞金县,设立瑞金市,管辖范围、行政级别未变,仍隶属于赣州地区。
1998年冬,国务院批准撤销赣州地区,设立地级赣州市之后,江西省人民政府于1999年2月14日批准瑞金市由省辖,赣州市代管。2014年5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瑞金市成为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试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