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八条(二)项二款规定:少数方言复杂地区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普通话水平,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标准。
因此,各地的教师资格认定中普通话要求并不一致。一般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即可,但部分类别和学科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具体是哪些特殊只能咨询当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八条(二)项二款规定:少数方言复杂地区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普通话水平,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标准。
因此,各地的教师资格认定中普通话要求并不一致。一般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即可,但部分类别和学科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具体是哪些特殊只能咨询当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