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的官衔中,常常会带有一个“兼”字。比如开元十三年(725),贺知章“自太常少卿迁礼部侍郎,兼集贤学士”。贺知章这个官衔该怎么理解?
一般人大概会以为,贺知章是从太常少卿,升为礼部侍郎,并“兼任”集贤学士。换句话说,大家会以为,礼部侍郎才是贺知章的主要官职,而集贤学士只不过是“兼任”而已。如果这样理解,那就要闹大笑话了。
这个问题,就出在对官衔中“兼”字的理解偏差上。
唐代官衔中的“兼”字,最好理解为“同时担任”。这看上去似乎与“兼任”的意思一样,实则不然。今人所理解的“兼任”,是只要担任几个职务,那么这几个职务的工作都得由你做。比如某人A职务兼B职务,那么A和B这两个职务的工作,这人都得去做。
但是唐代官衔中的“兼”字,有两种意思。
第一种,跟今人所理解的“兼任”一样。如房玄龄有一个官衔叫“中书令兼太子詹事”,就表明他既担任中书令,又担任太子詹事,并且这两个官的职务他都得去做。这种类型的官衔结构为:“职事官”兼“职事官”。
第二种,则跟今人所理解的“兼任”完全不一样。贺知章的官衔就属于这种。他也是既担任礼部侍郎,又担任集贤学士,但不同之处在于,他只负责集贤学士的工作,礼部侍郎的工作却不用他管。说专业一点,就是贺知章以礼部侍郎为“本官”,去出任集贤学士这个“使职”。这种类型的官衔结构为:“职事官”兼“使职”,或“使职”兼“职事官”。其中“职事官”永远是作为“本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