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重要内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是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里,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机关,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自主地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我国有五个民族自治区,一是西藏自治区,首府是拉萨,二是内蒙古自治区,首府是呼和浩特,三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是乌鲁木齐,四是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是银川,五是广西回族自治区,首府是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