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承担公路养护职能的事业单位,包括养护站、道班、公路段等,都被定性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改革方向:剥离公益服务和管理职能,与交通运输局下属的公路局等其他事业单位整合,成立综合服务中心,统一管护城乡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