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宁地区采暖期自当年10月15日始至次年4月15日止,在采暖期内,应当实行昼夜值班,确保供热设施正常运行。
2、根据《西宁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采暖费收取时间为每年8月1日至9月30日,由用户直接向供热单位一次性缴清”,目前我公司已开始办理2022-2023年采暖季供热报装、报停、缴费业务,已办理供热用户卡的用户可在海湖新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通过柜面、手机银行、网银等方式进行缴费。
1、西宁地区采暖期自当年10月15日始至次年4月15日止,在采暖期内,应当实行昼夜值班,确保供热设施正常运行。
2、根据《西宁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采暖费收取时间为每年8月1日至9月30日,由用户直接向供热单位一次性缴清”,目前我公司已开始办理2022-2023年采暖季供热报装、报停、缴费业务,已办理供热用户卡的用户可在海湖新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通过柜面、手机银行、网银等方式进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