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和教师,有可能是国家公职人员。但是,并非所有的医生和教师都,是国家公职人员。
只有教育和医疗卫生系统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才属于是国家工作人员。而且,必须是公办的教育和医疗卫生单位的管理人员,才属于国家公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