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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律诗的六个本质特征

格律诗的六个本质特征

更新时间:2023-12-24 06:52:48

格律诗的六个本质特征

是:境新、意雅、情感、语新、凝炼、乐感。

这六个基本要素也可以说是诗歌的本质。

——境新,指一首诗歌必须有意境,而且这个意境必须新颖。如重复前人的意境则不属于独创的诗。对于意境来说,无论时空有多大的跨域,无论经历多少代诗人,只有第一首,没有第二首。

——意雅,指诗的思想内涵雅正美好。意雅是人性美、人格美的体现。诗格即人格。诗歌的雅正应做到“四不”:不歌颂邪恶,不张扬暴力,不纵横私欲,不久吟哀伤。

意雅可以重复,不过时空、语言、心境有变化。例如“善”、 “爱”、“恨”的内容永恒,内涵没有变化,但必须有形式和角度上的变化。

——情感,指诗歌创作要倾注作者的真情实感。人的情感因为并行不同、生活处境不同、阅历不同、受教育程度不同、兴趣爱好不同,对同样的事,同样的人,同样的物,有可能认识千差万别,这就使世界具有了多样性和丰富性,也会使诗歌呈现异彩纷呈的状态。

——语新,指诗歌创作必须是作者自己独创的语言。前人的语言更好是化用而不直接借用。

——凝炼,指诗歌语言对事物的高度概括、高度集中、高度浓缩,精练、精粹。诗歌语言一般采用节奏鲜明的短句而不用长句,慎用虚词、连词。

——乐感,指诗歌语言必须具备音乐性。要让读者感到“内韵”即情绪流动或波动的起起伏伏与喜怒哀乐,同时又要感到汉字音韵的抑扬顿挫,即句末押韵与格律诗的平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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