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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到秦汉时期立法思想的演变

三代到秦汉时期立法思想的演变

更新时间:2024-01-02 12:17:20

三代到秦汉时期立法思想的演变

夏商:“天命”、“天讨”、“天罚”神权法思想。

西周:“以德配天”民本思想,“敬天保民”政治思想,“明德慎罚”法律思想。

战国:一断于法、刑无等级、轻罪重刑、法布于众。

秦朝:缘法而治、法令由一统、严刑重法。

汉朝:汉初由于战乱,人口锐减,政府提倡黄老的“无为而治”不过多的去骚扰人民,使人民得以休养生息,法制也教为宽松,对积蓄国后到了汉武帝时期,大儒董仲书向汉武帝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被采纳,至此儒家在中国思想上的统治地位正式确立,但对内还是采用法家的思想的来治国,故有“外儒内法”的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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