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0年1月1日零时起,超载超限货车将禁止驶入高速公路,全国高速公路入口均设立了不停车称重检测。届时,已办理ETC的货车将以车辆OBU 内存卡的最大允许总质量数值作为判定该车辆是否超限超载的依据。另外货车高速将按轴收取通行费,取消计重收费,一方面鼓励货运企业节约运输,另一方面提高高速公路的利润效率。其中两轴载货汽车车长小于6米且总质量小于4.5吨的为1类货车;车长大于等于6米或总质量大于等于4.5吨的为2类货车;三至六轴货车分别为3类、4类、5类和6类。除此之外,货车超限不仅仅从车货总质量来判定,还将从车货外廓尺寸来判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均属于超限: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目前重点是对车货总质量进行称重检测,对于车货外廓尺寸超限行为,在部署工作开展前,不对车货外廓尺寸进行检测。